为了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机制,深入推进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,根据长江大学教务处《关于做好2018级、2017级(五年制)本科生“创新人才培育计划”选拔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继续深入贯彻《长江大学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》(长大校发[2019]129号)文件精神,结合学院实际,特制订本工作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进步拓展我校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,加强创新人才培养,实施“创新人才培育计划”的“3+1+2”本硕贯通培养模式,推进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的有效衔接和交叉融合,为拔尖人才培养提供土壤。
二、组织领导
为了保证亚洲必赢手机测试路线“创新人才培育计划”选拔培养落到实处,特成立如下选拔培养工作领导小组:
组长:崔艳荣
副组长:詹炜、宋文广、颜学俊
成员:钟宝荣、黄岚、王同喜、陈中举、刘波涛、冯翠丽、周双、朱晶
三、选拔对象及条件
﹙一﹚选拔对象
学院普通全日制四年制2018级本科生。
﹙二﹚选拔条件
四、选拔人数及要求
选拔人数25人。
五、选拔程序
(一)制订学院选拔实施细则,报教务处备案后向学生公布;
(二)学生本人提出申请,填写《长江大学“创新人才培育计划”培养申请表》,同时提交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,学院审核;
(三)学院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,并将考核结果报教务处审核;
(四)教务处将通过复审的学生名单报学校“创新人才培育计划”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,并将结果进行公示,如无异议,则确定其为“创新人才培育计划”培养计划学生。
六、选拔工作日程安排
序号 |
时间 |
工作内容 |
负责部门 |
1 |
10月30-11月2日 |
学院根据学校公布“创新人才培育计划”选拔培养工作方案,制定实施细则,报教务处备案后,在学院网站向学生公布。 |
学院 |
2 |
11月2-4日 |
组织学生报名,提交《申请表》、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,给周双老师,并汇总,报名学生实名入群(1033442390)。 |
学工办 |
3 |
11月5日-9日 |
对报名学生进行综合考核,学院对选拔结果进行公示3天,无异议后,将考核结果报教务处。 |
教学办 |
4 |
11月10-18日 |
教务处汇总全校名单,公示无异议后,选拔工作结束。 |
教务处 |
七、其他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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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11月1日